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6月2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向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实名反映。反映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四川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6113112,电子邮箱:1172684563@qq.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