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请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对象是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或配偶)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具体范围如下:
1.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
2.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
3.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5.因见义勇为、因公等重伤、致残甚至牺牲的教师可推荐为重点资助对象。
二、教师申请
凡符合相关要求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填写后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等一律上报学校。
具有下列情形的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教师本人违法违规的不得申报,包括交通法规。
三、学校初审
相关学校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教师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如有异议,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申请材料报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评审。“学校初审意见”应当量化填写认定意见,如“该教师因XX原因,202X-202X年间自费医疗/经济损失XX万元,家庭经济困难”。报送《XX学校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帮助困难教师缓解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改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要认真做好影像资料、典型受助教职工文字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以备检查评估。
五、材料报送
请中小学、幼儿园于2023年7月18日前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资料报送区教育体育局计财股604室彭万军处,电子版发邮箱273855972@qq.com,联系电话:0831-8206170。上报的复印件盖鲜章,相关资料一律不退。
附件:1.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
2. XX学校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表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