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27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教育通知 > 综合通知 >
关于2023年教师顺向轮岗交流部分岗位第二次征集志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11:00:06        作者:ybjyxww

各中小学:

根据《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翠教体发〔2023〕115号)“经汇总第一次志愿填报情况,如出现岗位无人申报或岗位志愿填报人数低于岗位数的情况,对岗位申报人数达不到1:1的,进行第二次志愿征集填报”之规定,经汇总顺向交流报名情况及逆向交流入闱情况,现对顺向轮岗交流部分岗位第二次征集志愿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岗位

单位

岗位

名额

备注

宜宾市李庄中学校

初中英语教师

1


初中化学教师

1


初中生物教师

1


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初级中学校

初中英语教师

1


宜宾市翠屏区凉水井实验学校

初中语文教师

1


初中英语教师

2


初中物理教师

1


初中政治教师

1


初中历史教师

1


宜宾市一曼中学校

初中语文教师

2

报名1人

初中数学教师

1


初中生物教师

1


初中政治教师

1


初中地理教师

1


初中体育教师

1


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初级中学校

初中英语教师

1


初中数学教师

1


初中政治教师

1


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语文教师

2


小学数学教师

3

报名1人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中心学校

初中生物教师

1


初中物理教师

1


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

1


小学英语教师

1


小学音乐教师

1


小学美术教师

1


小学体育教师

1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中心小学校

小学语文教师

1


小学数学教师

1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王场中心学校

小学美术教师

1


初中体育教师

1


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孔滩中心学校

小学体育教师

1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

1


二、志愿征集时间

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上报资料

1.翠屏区2023年教师顺向轮岗交流志愿表;

2.近3年教学质量奖情况证明材料;

3.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复印件(考核为合格等次的由提供学校证明);

4.在翠屏区学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现任教学校签注审核意见并签章,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交至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501办公室。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5日


文章来源: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