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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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3年“天府青城计划”教育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11:08:01        作者:ybjyxww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3年“天府青城计划”教育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

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开展2023年“天府青城计划”教育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区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审核,将优秀人选推荐参加宜宾市教育体育局遴选,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较大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较高,在培养学生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831日之后出生)。

二、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中小学申报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其中,一般申报人选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180学时/学年,校级正职领导申报人选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120学时/学年或者每周任教不少于4学时。

2.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其中,一般申报人选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应不少于180学时/学年,校级正职领导申报人选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应不少于120学时/学年或者每周任教不少于4学时。

3.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或四川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三);国家级教学项目(包括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等)或国家级重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全国统编或规划教材的主编、副主编;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师”“四川省特级教师(校长)”、四川省四有好老师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

4.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申报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申报人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申报。

对参加“组团式”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中阶段学校、“校联体”、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科技下乡(扶贫)万里行等服务基层项目累计满三年(含以上)的给予倾斜支持。

三、基层人才专项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中等及以下学校第12项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人事劳动关系在成都市以外县(市、区)及以下所属学校,且在上述单位工作三年以上,入选后需在上述单位工作不少于两年;或参加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校联体”、“组团式”帮扶高中阶段学校一年及以上,入选后需在县(市、区)及以下所属学校工作不少于一年。对高海拔县、乡镇及以下所属学校申报人选给予倾斜支持。

2.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项目(包括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等)或省级重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参与编写省级统编或规划教材;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师”“四川省特级教师(校长)”、四川省四有好老师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扎根我省艰苦边远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含少数民族待遇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学校,助推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为当地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在于20237271200前报送申报人选汇总表电子文档。联系人:鲜老师,联系电话:8206177,邮箱:539625173@qq.com

附件:2023年“天府青城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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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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