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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8 11:27:31        作者:ybjyxww

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教育乱收费治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于20238—11月组织开展全国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前期已开展的全区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抓好贯彻落实。

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对照各级教育收费相关政策,重点聚焦2021年秋季学期以来,未按规定执行教育收费公示的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等5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乱收费行为,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区上将适时组织抽查检查,对不认真自查自纠、敷衍塞责、整改不到位的,将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填报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将报表盖章件纸质及电子档于202391日上午1200以前上报。各中小学、幼儿园报送区教育体育局(翠屏区岷江新区东山路25号宜宾市翠屏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计财股1115办公室(公办园负责收集辖区民办幼儿园报表统一报送)联系人:杨林,联系电话:0831-8206176;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报送区教育体育局(翠屏区岷江新区东山路25号宜宾市翠屏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法规股1103办公室,联系人:侯正宇,联系电话:0831-8206302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的通知

2.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表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825

附件下载:

1.附件1、附件2.zip

文章来源: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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