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
关于举办翠屏区第五届中小学专兼职书法篆刻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落实“加强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等具体要求,结合我区“五育并举”工作开展的要求和书法师资紧缺的实际,特开展本培训。
一、主办单位
宜宾市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
二、承办机构
宜宾市翠屏区书法家协会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培训质量,提升各校教师参与度,成立“翠屏区第五届中小学专兼职书法篆刻教师培训班”工作领导组。
组 长:聂林丘(翠屏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
副组长:钟永强(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党总支副书记)
唐 煌(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吴 舸(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凉水井实验中学书记、校长)
谢光熙(宜宾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翠屏区书法家协会主席)
成 员:张森林、李 洪、唐丽娜、唐仕忠、陈 犁、尹 杨、陈自军
四、培训目标
通过1年(共25天)的培训,能胜任学校书法教育教学工作;能指导、引领学校书法教育教学工作;掌握扎实的书法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提高书法鉴赏和书法创作水平;能掌握至少一种书体的技法、风格和创作技巧;能在各级各类书法展赛中获奖、入展。
五、培训对象和报名要求
1.翠屏区各校(园)喜爱书法(含篆刻)和有志成为书法教育专兼职教师的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本着教师自愿报名、学校推荐、师培中心审定的原则;
3.各法人单位推荐1-2名教师,报名时,附教师书法作品一篇及报名登记表;(教师报名登记见附件1)
4.计划招收50人,其中书法学员40人,篆刻学员10人。分设两个班,分别为书法基础班、篆刻班。
六、课程设置
书法基础理论,篆、隶、行、草、楷、篆刻的基本技法、书法鉴赏、书法作品创作等知识。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拍图发至邮箱tsz6198@163.com,联系人:唐仕忠(电话15928336198)。
八、培训时间
1.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2.培训班开班仪式定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举行并进行第一次授课;
3.上课时间安排:从2023年12月15日起,间周安排一天上课(周六上午8:30——下午5:30)。请参培教师安排好学习时间,处理好工学矛盾。
九、培训方式及要求
1.以集中培训为主和自学为辅;
2.由师培中心聘请我区知名书法家任教为主;
3.学习期间学员的“文房四宝”、字帖自备;
4.学习期间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缺席两次即视为自动放弃学习资格。
5.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6.培训班班主任:唐仕忠,联系电话15928336198。
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11月18日
附件1
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学 校 | 职 称 | 职务 | ||||||||||
申报班别(书法或篆刻) | 电话(手机) | |||||||||||
个人简历(参加各级书法大赛获奖情况,是否书协会员) | ||||||||||||
学 校 意 见 | (公章) 年月日 | 师 培 中 心 意 见 | (公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