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首届省政府民生实事监督联络员推选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3〕281号),相关高校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民生实事监督联络员管理办法(试行)》(川办函〔2023〕68号)规定,共遴选推荐出7名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背景、乐于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专家学者为首届省政府民生实事监督联络员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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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