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市级普教科研课题2024年申报立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结合四川省教科院和宜宾市教科所关于科研课题申报立项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翠屏区教育科研质量,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将组织开展省、市级普教科研课题2024年申报立项准备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情况统计
请拟于2024年申报省、市普教科研课题的学校,填写“预申报情况统计表”。
预申报情况统计表
预申报学校 | 课题名称 | 预申报课题级别 | 课题负责人 | 联系人电话 |
二、申报材料准备
请准备申报省、市普教课题的学校,规范填写《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和《宜宾市教育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
课题负责人及主研者条件
1课题负责人及主研者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和主研者。
2.研究者不能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市级及以上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的有“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以往承担的有“宜宾市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市级课题。本次申报课题的主研人员前五名(含课题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两个及以上课题。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教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具有相应职称者担任课题负责人,必须由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2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课题负责人的科研态度、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
四、预申报材料上报时间
翠屏区师培中心接收预申报材料的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各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省、市级教科研课题的《课题申请·评审书》、预申报情况统计表,统一发送2338140683@qq.com。
五、其他管理要求
翠屏区师培中心依据预申报情况统计,对如期上报材料的拟申报省、市课题学校,根据课题申请评审书质量组织专家进行集中指导和个别打磨,以确保2024年教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联系人
练富裕 13096215152
附件1 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2 宜宾市教育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
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