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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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推荐2023年学校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18:18:20        作者:ybjyxww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023年,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谋划教育发展与学校安全,狠抓责任落实、基层基础、宣教培训、常规管理等工作,确保了翠屏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者。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学校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各推荐1名(学校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以推荐2名,150人以上的可以推荐3名);全区民办幼儿园10名;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16名。

推荐人员范围:校(园)长、分管校(园)长、安办主任和其他从事安全管理的行政人员;专项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班主任和安全课教师、安全课题科研人员等。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养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熟悉掌握校园安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以维护学校安全为己任,工作兢兢业业,成绩显著。

(二)业务能力强。经验好,业务精,认可度高。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能结合实践不断创新安全工作,并在安全教育、宣传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受到大家肯定。

(三)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顾全大局,热心学校安全管理,对忽视、漠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敢于抵制,在学校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取得显著实绩。

(四)执行力强。对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能认真贯彻落实。善于协调,能结合本校、本地实际,协调多方力量,齐抓共管,开展工作,务实有效。

(五)工作成效明显。评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的人员无安全教育管理失职情况发生,所在处室、班级等无安全责任事故,个人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推荐表扬

(一)学校推荐。各校(园)根据推荐名额、范围及条件,确定拟推荐对象。

(二)校内公示。拟推荐对象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后,在本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个人简历、获奖情况和主要先进事迹。

(三)推荐上报。拟推荐对象公示期满后,对没有举报反映或经组织调查核实不影响推荐的,以学校名义推荐上报区教育体育局。

(四)区教育体育局审核表扬。区教育体育局将组织评审组对各校(园)推荐的先进个人进行审核、评选,并确定表扬对象。对确定的先进个人发文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校(园)要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评选的质量。要将推荐评选工作与加强和促进本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紧密结合,将推荐指标向基层倾斜,达到通过评选先进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各校(园)要严格按照推荐程序,抓实公开公示、推荐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对有举报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明确的结论和意见。

(三)材料报送,规范及时。各校(园)要将《翠屏区2023年学校安全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于2024年5月28日前报送到区教育体育局法规股(安办)。联系人:叶英;电话:8206126;QQ号:497529082。

附件:翠屏区2023年学校安全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1.附件.doc

文章来源: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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