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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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市、区三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7 12:24:26        作者:ybjyxww

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立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支撑作用,现根据教育科研课题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科所关于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翠屏区2024年省、市、区三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总体规划与申报限额

(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按省教科规办通知(附件1)执行

申报限额:根据省教科规办通知精神和申报限额、宜宾市教科所统筹,翠屏区可申报7项左右。各中小学、幼儿园择优推选上报最多1项,推选上报的项目在研究类型、研究内容等方面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翠屏区通过外聘专家评审,依据申报限额择优推荐上报宜宾市教科所。

(二)申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参照省教科规办文件的选题范围

今年宜宾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拟批准60项左右,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三类,其中重大课题5项、重点课题20项、一般课题35项。

申报限额:翠屏区可申报8项左右,鼓励各学区和学前教育集团结合选题范围申报课题,各学校择优推选上报最多1项,推选上报的项目在研究类型、研究内容等方面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翠屏区将外聘专家评审,依据申报限额择优推荐上报宜宾市教科所。

(三)申报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参照省教科规办文件的选题范围

申报限额:2024年翠屏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拟批准40项(其中涉及教学改革和学区制改革课题不低于10项)左右。义务教育阶段每个学区最多可申报2项,每个学前教育集团最多可申报1项,各学校择优推选上报最多1项,有多个校(园)区的学校可择优推选上报最多2项,推选上报的项目在研究类型、研究内容等方面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翠屏区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依据申报限额择优立项。

二、申报材料

申报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材料按省教科规办通知(附件1)要求办理,课题负责人须登录四川省教育科研管理系统(http://kygl.scjks.net),进入所要申报的项目,按要求填写。

申报宜宾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必须认真填写《宜宾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3),其中论证活页独立建一个文件(文件名:序号+课题名称,序号与汇总表序号一致),每一个课题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单位+课题名称)。各学校同时需要填写“2024年度省市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

申报翠屏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必须认真填写《翠屏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5)。

三、课题负责人及主研者条件

(一)申报省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按省教科规办文件要求执行。(二)申报市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按以下条件执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必须由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2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课题负责人的科研态度和能力,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等。

3.课题负责人不得以主持人的身份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市级及以上的课题,主研人员(包含课题负责人)每人每年度限最多参与两项市级及以上课题。课题负责人承担有宜宾市教育科研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市级课题。本次申报课题的主研人员前五名(含课题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两个及以上市级教育科研课题。

4.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研究工作,否则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5.重大课题类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重点和一般课题类原则上2-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三)申报区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按以下条件执行

1.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研究工作,否则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2.课题主研人员(包含课题负责人)每人每年度限最多参与两项区级及以上课题。课题负责人承担有翠屏区教育科研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区级课题。本次申报课题的主研人员前五名(含课题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两个及以上区级教育科研课题。

四、申报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申报省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方式与时间

为确保各课题能按省教科规办文件规定的申报方式和时间提交,翠屏区拟按如下方式进行择优推荐上报。

1.各申报单位须于6月14日前将《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和“2024年度省市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档,一并发送到翠屏区师培中心教科室练富裕老师邮箱:2338140683@qq.com,联系电话:13096215152。

2.翠屏区师培中心于6月14日——6月18日外聘专家对上报的《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进行评审,并严格按照申报限额择优确定推荐上报宜宾市教科所的项目,并及时通知拟推荐上报项目学校于6月21日前,按省教科规办文件规定的申报方式和时间在省管理平台提交、完善申报资料,便于市教科所组织初评,并按省教科院规定的指标择优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申报市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方式与时间

1.各申报单位须于7月1日前将《宜宾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3,含活页论证)和“2024年度省市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档,一并发送到翠屏区师培中心教科室刘川老师邮箱877280016@qq.com,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务必于7月1日当天报送至翠屏区师培中心4楼教科室刘川老师处,联系电话:18990997538。

2.翠屏区师培中心于7月2日——7月5日外聘专家对上报的《宜宾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进行评审,并严格按照申报限额择优推荐集中上报宜宾市教科所。凡未按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或填报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申报无效,可不予参加区级初评或上报。

(三)申报区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方式与时间

区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翠屏区师培中心将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学校申报的区级科研课题进行网上评审。请学校登陆翠屏区中小学教师研训云平台,在科研管理栏目里的“科研立项”进行信息录入,并按要求将《翠屏区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5)以附件形式进行填报并认真核对,同时申报学校课题组在申报成功后,必须请学校负责继续教育审核人进行评审通过流程才能进入专家评审。请申报人及时完成学校申报、学校审核环节,并顺利流转师培中心审核环节,以确保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申报区级课题的学校务必于7月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学校审核。区师培中心教科室不再单独接收区级课题申报材料的任何电子或纸质材料。如有疑问可咨询教科室唐敏老师,电话:2303252。

请各学校认真贯彻教育强省强市建设要求,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认真抓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3 宜宾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4 2024年度省市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5 翠屏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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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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