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请你们根据我局印发的《2023—2024学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翠教体发〔2024〕79号),认真梳理今年以来本单位的可加分项,加分有效期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6月30日之前将《翠屏区2023—2024学年学校安全管理考核加分表》(附件)和加分材料的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至区教育体育局法规股,请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梳理报送。
资料组档要求:1.电子文档要建文件夹并按照“学校简称+安全加分材料”命名,文件夹里的文档名称要与内容标题吻合;2.纸质文档要按照加分表、加分佐证材料由上而下顺序装档报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文档的顺序要与电子文档一致;3.加分材料要严格对照加分细则来收集,宁缺毋滥,有则报,无则不报。联系人:叶英,电话:8206126,邮箱:497529082@qq.com。
附件:《翠屏区2023—2024学年学校安全管理考核加分表》
宜宾市翠屏区级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