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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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3 20:02:24        作者:

翠屏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4年9月16日至22日是全国第二十七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第二十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翠屏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围绕本届推普周活动主题,积极推进语言文字建设工作,将组织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推普周系列宣传活动。翠屏区师培中心根据翠屏区教体局中小学学区划分安排,各学区轮流牵头落实推普宣传日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教育强国建设全面开启的重要一年。本届推普周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战略部署,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要求,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推广普及活动,开展推普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普强大合力。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推普周期间,翠屏区语委办将积极组织教育系统、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文化和旅游系统、广播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系列推普主题宣传活动。

翠屏区语委办将举办推普周重点活动,组织区域学校开展开展“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校园节庆日诵读等活动;开展经典润乡土、“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以及系列融媒体推普宣传活动。

(二)指导特色宣传活动

区属各行政和事业单位积极紧扣第27届推普周主题,结合本地特色文化,制发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结合行业特色,开展行业内部的推普宣传活动,特别是在主城区、乡村振兴重要场所等组织开展宣传、展演、朗诵、书写等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作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四、推普宣传日安排

结合“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宣传主题,区语委办根据市语委办相关要求组织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在市、区及学校附近主要街道,重点在人民路小学本部校区和江北实验小学翠微路校区门口及区属街道、乡镇主要街道设置宣传点进行宣传和开展,同时组织部分师生对学校附近街道的单位、摊店、门面的招牌用语用字进行检查。届时,宜宾市语委办和翠屏区语委办将组织报社和电视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同时市、区语委会和语委办领导将亲临现场进行工作指导,相关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师生开展语言文字特色宣传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

(二)宣传日活动地点及责任划分

1.中山街钟鼓楼广场宣传点

责任学区:第五学区

牵头学校:宜宾市八中、中山街小学

参加学校:宜宾市二中、人民路小学、龙文学校、忠孝街小学、宜宾市六中、武庙街小学、女学街小学、农业街小学、青年街幼儿园、区级机关幼儿园、教工幼儿园、打金街幼儿园。

蹲点联系人:练富裕、唐敏、梁爽。电话:2303252

责任要求:

(1)2所牵头学校按区级活动通知要求共同制定“片区开展第二十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并于9月11日前发梁爽老师电子邮箱1074244598@qq.com。为充分考虑学生安全,注意宣传点参与活动学生人数不超过120人。

(2)牵头学校于9月13日之前自行组织相关学校集中参加工作协调会,并提前通知区师培中心蹲点联系人参加工作会,协同商定负责统筹活动内容、场地布置、主持人确定、外宣等相关事宜。

(3)其他参加学校主动配合牵头学校的工作安排。

2.江北实验小学翠微路校区门口宣传点

责任学区:第三学区

牵头学校:宜宾市五中、旧州小学

参加学校:宜宾市四中、江北实验小学、宜宾成外学校、三江小学校、方水中心学校、鲁家园幼儿园江北分园、安阜街道幼儿园。

蹲点联系人:刘川、王瑜、罗桂旭。电话:2303269

责任要求:

(1)2所牵头学校按区级活动通知要求共同制定“片区开展第二十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并于9月11日前发梁爽老师电子邮箱1074244598@qq.com。为充分考虑学生安全,注意宣传点参与活动学生人数不超过120人。

(2)牵头学校于9月13日之前自行组织相关学校集中参加工作协调会,并提前通知区师培中心蹲点联系人参加工作会,协同商定负责统筹活动内容、场地布置、主持人确定、外宣等相关事宜。

(3)其他参加学校主动配合牵头学校的工作安排。

(三)宣传日活动安排

1.活动要求

参加推普周宣传日活动的相关中小学、幼儿园应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行动任务,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并确保活动安全。要落实学生熟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社会用字的规范要求,活动过程以宣传、调查为主,并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各参与学校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自行选择内容印制宣传海报或宣传单,并于宣传日负责发放与宣传。参与单位要派专人负责各宣传点的标语张贴、资料散发等工作。

2.具体安排

(1)“翠屏区举行第七届教师普通话技能大赛”优秀节目展演

各参与学校可将参加“翠屏区举行第七届教师普通话技能大赛”的参赛节目,于推普周宣传日进行现场展演。

(2)翠屏区参加“宜宾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朗诵类优秀项目展演

各参与学校可将参加“宜宾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朗诵类的优秀节目,于推普周宣传日进行现场展演。

(3)宣传点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宣传

2个集中宣传点的各参与学校根据相关活动文件要求自行设计、印制宣传海报或宣传单,于宣传日负责发放与宣传。

(4)宣传点附近进行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调查

部分师生对宣传点附近单位、摊店、门面的招牌用语用字进行检查。

(5)其他非宣传点参与学校,在所属街道、乡镇主要街道自行设置宣传点进行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宣传与调查。

五、推普周活动安排

(一)在推普周活动期间学校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积极配合市语委办做好相关工作。

(二)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通过在学校开展“典耀中华”主题读书活动,进一步丰富推普周活动宣传内涵,加强对蕴含在语言文字中的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增强广大师生的文化自信。

(三)组织区内学校积极参与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校园节庆日诵读等活动,传承中华优秀文化。

(四)组织翠屏区中小学生书写大赛。翠屏区语委办将将继续组织区级中小学学生书法比赛并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市中小学生书写大赛。

(五)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包括非集中宣传点学校)认真撰写推普周活动总结(含文字、图片、活动亮点、活动简讯、典型案例等),按学段用word格式上交相关资料给所属学区牵头学校。青年街幼儿园、区级机关幼儿园、教工幼儿园、打金街幼儿园将资料发给中山街小学,鲁家园幼儿园、安阜街道幼儿园将资料发给旧州小学。各牵头学校于9月23日上午9点前将资料汇总后,发到翠屏区语委办梁爽老师电子邮箱1074244598@qq.com

翠屏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

附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翠屏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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