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持续推动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广泛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书香校园”建设工作台账的通知》(教基司函〔2024〕41号)的要求,我省拟建立“书香校园”建设工作台账。现将《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关于建立“书香校园”建设工作台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意愿学校积极上报,将择优推市。2024年四川省中小学“书香校园”参考条件:
(一)系统谋划建设工作,制定明确的读书行动实施方案,有效组织“读经典 我思考”等主题读书活动,形成浓厚的校园读书氛围;
(二)优化学校阅读环境,充分利用校园空间方便学生即时阅读、处处可读,根据《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加强图书馆(室)建设,提高图书利用率和师生借阅量;
(三)融入教育教学工作,将阅读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和课后服务,开设阅读课程、阅读指导课或阅读活动项目,建立推荐阅读书目审核把关机制,制订系统的分年级阅读计划;
(四)健全阅读指导机制,倡导全学科阅读,开展阅读指导专题培训和教研活动,教师的阅读指导能力和水平较高,能持续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方法指导和成果评价;
(五)打造读书品牌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提倡同伴、师生、亲子共读,通过认定“读书标兵”“书香班级”等形式激发阅读兴趣,提升学生参与度;
(六)发挥数字支撑作用,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资源,学校和师生积极参与平台读书分享活动,具有丰富的阅读活动成果。
请参加有意愿参加2024年书香校园建设的学校按照以上参考条件提交佐证材料,请于12月18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610588448@qq.com联系人:王钧懿 联系电话:0831-2303272。
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