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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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组建“第三届家庭教育讲师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21:08:31        作者:ybjyxww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家庭教育向好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开展“翠屏区第三届家庭教育讲师团”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热心家庭教育工作,具有高雅情操和完善个性心理品质;具备一定专业技能和学术素养,有家庭教育学习经历和工作经验;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二)遴选对象。翠屏区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学科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翠屏区学生家长、民办机构从业人员、民间艺人、志愿者等各界人士。

二、要求和方式

(一)基本要求

1.参选成员按要求填好报名表,经由所在单位初审并签字盖章。

2.翠屏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实行聘用制,每三年选聘一次,并颁发聘书。建立业务档案,每学期阶段性总结,每年度进行全面考核。

(二)遴选方式

1.初选。各选手在“A如何营造好的家庭环境;B如何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C如何开展亲子活动;D如何与青春期的孩子交流”四个课题中任选其一(可聚焦某一具体问题或现象),书写出教学设计或教案,家长学校总校组织专人进行评选。

2.复选。初选通过的选手,参加微课选拔(就教学设计或教案中的某一问题进行现场讲授),区家长学校总校组织专人考评并综合听课者的意见,选取20名(含第二届优秀成员)优秀者组建成 “翠屏区第三届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并颁发聘用证书。

3.资料上交。9月8日前上传报名表电子文档至邮箱447976335@qq.com;9月14日前将教案或教学设计、纸质报名表(盖鲜章)交翠屏区家长学校总校(洞天街44号)。复选时间另行通知。

三、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权利

1.优先参加各级家庭教育先进个人评选。

2.优先参加家庭教育专题提高培训。

3.享受为讲师团成员提供的各级各类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的持续服务。

4.有组织地参加各项家庭教育活动,给予适当交通费和误餐费补助,并与区师培中心出具相应活动或专题讲座证明。

(二)基本义务

1.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要始终坚持服务少年儿童、服务家长、服务社会的宗旨。积极推进家庭、学校、社会协调育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

2.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行动及成果研究,为我区家庭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

3.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营造全民重视家庭教育的氛围,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

4.加强家长学校办学情况的研究,提升家长学校办学质量。

5.各成员负责对所在学校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家庭教育业务培训,承担所在学校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

6.家长学校总校根据各学校的需要,组织成员到校开展相关活动,帮助广大家长朋友升华家教理念、优化家教方法、提升家教技能。

7.家长学校总校根据工作安排,选派成员到学校、社区、企业等场合开展各类家庭教育公益活动,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各成员要自觉遵守所在学校纪律,不擅自作有偿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8.根据课程安排,定时参加家长学校总校的公益大讲堂活动,如公益讲座、亲子活动、读书心得交流、家教咨询、开放阅读、咨询师自我成长学习等。

(联系电话:8234628  13568103443   QQ:447976335)

附件:翠屏区家庭教育讲师团遴选工作报名表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

“翠屏区家庭教育讲师团”遴选工作报名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学校


学科


政治面貌


民族


最后学历(学位)


授予单位


授予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邮编


在家庭教育或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学习经历或情况


在家庭教育或心理

健康教育方面

何时何地受何奖励


学生评价情况


学校意见

(校长签字)

                   

(盖章)

                             2023年    月    日










文章来源: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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